原告仅以“转账凭证”起诉被告还款时,举证责任如何分配
2024-01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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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某企业向法院起诉一位友商拒不归还借款。该企业提供了一份转账凭证作为证据,称友商曾向其转账借款。然而,友商却坚称从未收到转账。此时,双方陷入了证据的争夺中,法院也需要对举证责任进行分配。


在这个案件中,法院最终判定原告为证明款项追收权利的主体,因此应对该款项的情况负有完备的记录和证明责任。原告提供了转账凭证作为证据,虽然在行业中认可度较高,但法院认为证据链条并不完善。


事实上,对于企业来说,举证责任非常重要。如果出借方只提供简单的转账凭证,不能充分证明借款方确实已经收到所有借款,则很难最终赢得此类诉讼案。所以,企业在外借款时,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借贷关系,保障自身的利益。


具体建议如下:

1.在借贷时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,并详细记录还款时间、方式等信息,确保在还款时能够给出充分的证明。

2.在收到还款时,应该及时录入会计系统,确保记账准确无误,留存详细记录。

3.在还款过程中,提醒借款方遵守还款合同条款,并及时督促还款,确保款项到账。

4.如果需要借款方提供担保,应该要求借款方提供可行的担保方案,并确保担保方案能够经过法律审查。


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建议,企业可以更好地规范外债关系,保证收回借出的款项,降低企业经营风险。同时,如果面临他人起诉时,对于自己对方的还款情况,企业也可以充分证明自己的权利。这可以使企业在涉及到外部债权时保护自身,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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